環境公益訴訟工作,對于追責生態破壞者、引導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具有積極意義,馬邊法院多舉措牢筑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司法屏障,為守護綠水青山提供堅實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馬邊法院加強與縣檢察院、林業局、森林公安等部門配合,聯合出臺《關于涉林案件生態修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文件,建立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席會議、聯合督辦、跟蹤落實等長期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切實做好生態修復工作。
強化司法職能。運用刑罰手段,強化審判職能,對于盜伐、濫伐林木以及非法侵占林地等各類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判令采取就地補植復綠、異地補植復綠和繳納補植復綠金方式進行替代性修復,將懲罰犯罪與生態修復有機結合。2019年以來,我院共審結盜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件3人,在對被告人判處刑罰的同時,判令被告人種植造林4470株恢復森林植被,繳納生態修復補償費用等。
加大宣傳力度。對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的兩起案件實行網絡庭審直播,邀請群眾到庭旁聽。同時,聯合縣檢察院、縣林業局、縣森林公安局建立“馬邊彝族自治縣生態公益林基地生態環境保護警示教育基地”,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通過以案釋法方式宣傳和普及環境保護法律知識,增強群眾環境法治理念和環保意識。2019年以來,開展環境保護宣傳16次,受教育群眾達1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