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請執行人牟某開著剛找回來的車來到敘永縣人民法院,為執行干警賴羽華送上了一面寫有“盡心盡業盡力,彰顯司法為民”的錦旗。
原告牟某與被告趙某汽車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敘永縣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被告趙某在判決生效十日內歸還原告牟某所有的川E·G9**8號汽車和車輛行駛證。因被告趙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牟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在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立即進行多方布控,不僅向保險公司查詢了車輛的實際投保人信息、也多次向公安部門調取案涉車輛的行駛軌跡,但因該車已被多次流轉,且車輛行駛軌跡遍布范圍廣、無具體停靠點位,導致執行干警未能實際控制車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3年3月,牟某的代理律師向執行干警反映該車近期在云南省瑞麗市有多次違章信息,根據其代理人提供的線索,意識到該車可能已被賣往云南省瑞麗市,執行干警立即云南省瑞麗市公安局,并向其發出協助查控函。2023年4月7日,在云南省瑞麗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與敘永縣人民法院的高效聯動下,案涉車輛最終在云南省瑞麗市被查找到并被扣押于云南省瑞麗市交警大隊。
“法官,謝謝你,真的太謝謝你了”。牟某雙手緊緊握住執行法官的手,難掩心中的激動與感激之情。2023年4月19日,牟某開著找回的車來法院為執行法官送上一面“盡心盡業盡力,彰顯司法為民”的錦旗。在本次尋車之旅中,申請方積極提供線索、執行法官和瑞麗交警充分聯動,最終在歷經百余天、輾轉數千公里后,找到了案涉車輛,為申請執行人的訴求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