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能及時高效回應人民群眾司法需求,有力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貫徹落實《擴大全省法院“執行110”實質化運行試點的工作方案》, 5月6日,攀枝花市東區法院舉行“執行110”揭牌儀式。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蔣毅出席揭牌儀式。
儀式上,蔣毅對東區法院“執行110”掛牌成立表示熱烈祝賀。并要求,東區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嚴管厚愛執行干警,在硬件配備、人員安排、后勤保障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確保“執行110”工作的高效有序運轉;要提高執行動作迅速性,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干”精神,引入智慧執行平臺,實現快速響應、快速出警、快執快結;要全天候備勤,隨時接受當事人或群眾線索舉報,實現“有警必接、接警必出,晝夜通勤、遠近必到,以實際行動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助推執行工作再上新臺階。
什么是“執行110”:通過構建“執行+警務”大執行工作格局和異地全域協同工作機制,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向申請執行人或其他知情群眾提供24小時接線服務。除了在原有的工作時間段撥打12368之外,申請執行人可隨時撥打屬地法院開通的“執行110”熱線電話,舉報被執行人具體行蹤或財產線索,執行干警接到執行線索后將立即甄別并第一時間出警處置案件。
東區人民法院對外公開由專人全天24小時值班接聽的“執行110”線索舉報電話,申請執行人或其他知情人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具體行蹤或財產線索,可直接撥打舉報電話。舉報電話:0812-667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