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開端,關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幸福安寧。科學、合理的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國家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2022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到“國事”,父母們開啟了“依法帶娃”的時代。
現在,讓檢察官幫家長們劃劃重點,通過對《家庭教育法》中相關內容進行講解,告訴家長和孩子在家庭教育中應當注意的“那些事兒”。
什么是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為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對其實施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育、引導和影響孩子。 為什么要開展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一條規定,為了發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增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 孩子犯錯,家長會受到處罰嗎? 《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存在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實施犯罪行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情況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并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父母應用什么方式教育子女? 《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十七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尊重其參與相關家庭事務和發表意見的權利,合理運用以下方式方法: 親自養育,加強親子陪伴; 共同參與,發揮父母雙方的作用; 相機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潛移默化,言傳與身教相結合; 嚴慈相濟,關心愛護與嚴格要求并重; 尊重差異,根據年齡和個性特點進行科學引導; 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勵; 相互促進,父母與子女共同成長; 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方式方法。 父母教育孩子的內容包括哪些? 《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針對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特點,以下列內容為指引,開展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愛黨、愛國、愛人民、愛集體、愛社會主義,樹立維護國家統一的觀念,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養家國情懷;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愛幼、熱愛家庭、勤儉節約、團結互助、誠信友愛、遵紀守法,培養其良好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意識和法治意識; (三)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成才觀,引導其培養廣泛興趣愛好、健康審美追求和良好學習習慣,增強科學探索精神、創新意識和能力; (四)保證未成年人營養均衡、科學運動、睡眠充足、身心愉悅,引導其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 (五)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導其珍愛生命,對其進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網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詐騙、防拐賣、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幫助其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其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六)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念,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獨立生活能力,養成吃苦耐勞的優秀品格和熱愛勞動的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