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內江市人大常委會公告發布《內江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內江市對城區農貿市場的管理給予了高度重視,2022年出臺《內江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一系列整治提升措施,累計投入農貿市場新建、改建、擴建資金1.7億,建立以“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管理制度”為中心,鞏衛創文、一場一策、等級評定為配套措施的“1+3”工作機制,市場環境得到了顯著改善?!稐l例》采取升格補短形式做好“四則運算”,使內江在護航民生領域“菜籃子”“米袋子”方面有進一步提升。
勤做“加法”補短板
面對《辦法》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內江堅持問題導向,做“加法”將《辦法》升級為《條例》補齊短板?!稐l例》的出臺彌補了《辦法》中未涉及的“誰來負責”“如何負責”“考核評價”“聯合檢查制度”“環境衛生”“垃圾清運”“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等問題,使農貿市場管理工作進入法治化、規范化、系統化新階段。
善做“減法”去冗余
一、打破《條例》章節設置慣例,對體例結構不再分章節,對內容進行了優化和創新,整體更加清晰、精簡、務實。
二、將《辦法》的29條精減至《條例》的26條,將農貿市場外設臨時攤區、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內容移除,去除冗余。
三、合理設置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義務,《條例》將《辦法》中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義務各減少一條。
勇做“乘法”優管理
一、進一步健全農貿市場建設管理機制,明確市、縣(市、區)政府,職能部門,鎮街,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等多個責任主體,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確保權責明晰,著力解決管理協調機制不順和工作職責不清的問題,為促進農貿市場的有序運行凝聚強大合力。
二、建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銜接機制,鼓勵和支持市場開辦者及經營者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三、對農貿市場內的環境衛生、垃圾清理頑疾等突出問題設置了法律責任,實現了有法可依。
四、針對調研中發現的群眾對購買活禽的強烈需求,兼顧群眾需求與動物防疫法對動物屠宰加工場所的規范化要求,《條例》保留了活禽宰殺點,但規定活禽屠宰點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合理設置,不得擅自設立活禽屠宰點。
巧做“除法”惠民生
一、建立部門聯合檢查制度,減少對農貿市場的多頭檢查和經營干擾,為農貿市場的良性發展提供便利。
二、建立農貿市場協調監管機制,統籌、協調農貿市場建設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支持農貿市場發展,推動農貿市場建設和管理的規范化、便民化、智慧化。
三、統籌考慮農貿市場規模和布局,將農貿市場作為居住區公共配套設施納入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提高群眾便捷性,促進農貿市場合理發展。
四、為惠及低收入群體,設立自產食用農產品銷售區,免收攤位費。(楊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