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市大型游樂設施安全運行,隆昌市市場監管部門多措并舉,積極推進大型游樂設施安全保障工作,防范化解安全事故風險,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領導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厘清監管職責。持續深化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清單制,有序制定特種設備季度監察計劃。要求領導、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職責,定期深入企業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抓好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提高特種設備的監察率及覆蓋率。
強化執法查處,嚴格實施信用懲戒。結合各項專項行動,督促大型游樂設施使用單位對游樂設施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按照特種設備“三落實、二有證、一檢驗、一預案”要求使用特種設備。重點檢查大型游樂設施乘客束縛裝置,對作業人員是否按要求對乘客束縛裝置逐個進行檢查確認;對單位是否遵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和產品使用維護保養說明要求、是否定期更換超過設計使用期限或破損的束縛裝置、是否使用“二手”“老舊”游樂設施等情況進行監察。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并按規定將相關責任經營管理主體和人員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實施有效懲戒,切實提高經營管理主體的違法違規成本。
加強安全宣傳教育。以安全生產“五進”活動為途徑,加大游樂場所和游樂設施安全宣傳力度,及時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實施舉報獎勵制度,廣泛發動群眾發現、舉報游樂場所安全隱患。充分運用保險等市場機制引導保險機構參與游樂場所安全管控,切實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陳 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