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江市中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線索稱內江市市中區某藝術噴泉公司因未經認證批準在該公司網站主頁簡介中擅自宣稱是“高新技術企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法律法規,涉嫌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接到反映線索后,該局立即出動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開展網絡信息核查和實地走訪調查。經調查發現,該公司網站成立僅6個月,瀏覽量僅40余次,案發后主動改正,未對消費者造成實際損害,違法行為輕微,且該公司自成立以來未受到過市場監管部門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相關法律法規,鑒于該公司初次違法且及時改正違法行為,決定不予立案。
該公司表示,近年來內江的營商環境越來越好了,同時希望市場監管部門多對其進行監督與指導。
該局下一步將結合“春雷行動2023”, 進一步規范市場監管執法行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包容審慎監管,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李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