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結合“春雷行動2023”專項執法行動,隆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轄區流通領域定量包裝商品開展了定量包裝商品計量專項隨機抽查。
此次抽查,嚴格依據《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JJF1070—2005)進行,共檢查大中型超市10余家,抽查抽樣“酒鬼狀元雞味”“傷心涼皮”“多味雞爪”“手撕烤脖”“麻辣豆干”等定量包裝商品21個批次、21個樣品。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有8個商品凈含量不合格。個別商品樣本修正后的平均實際含量與標注凈含量僅差0.09克,檢驗批依然被判定為凈含量不合格。
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追究相關單位法律責任的同時,針對部分銷售商家認為“偏差一兩克、甚至零點幾克,算不了多大事兒”“問題源頭在生產商,銷售商沒有責任”的錯誤認識,積極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并對抽樣規則和計算方法進行細致解釋,對銷售商問題整改、如何在進貨時有效地把控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提出合理化的指導建議。
執法人員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既是大力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的重要舉措,更是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體現。因此,即便只偏差0.01克,依據相關規程該判定為不合格的,就必須判定。當然,在體現執法力度的同時,也要體現執法的溫度。在追究責任中,我們會從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主觀過錯,以及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綜合考慮,確保行政處罰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同時加強后續的服務與指導。”(張映雪 鄧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