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把制止餐飲浪費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積極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社會氛圍、積極勸阻食品浪費行為,建立健全制止餐飲浪費長效機制,隆昌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糾正、查處了兩起食品生產經營者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
隆昌某古茗茶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案
2023年5月11日,隆昌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內墻面、餐桌、吧臺等醒目位置均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標識標牌,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隆昌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給予警告處罰。
隆昌某火鍋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案
2023年5月12日,隆昌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內墻面、餐桌、吧臺等醒目位置均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的標識標牌,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隆昌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給予警告處罰。
隆昌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就如何落實制止餐飲浪費措施對當事人進行了現場行政指導,當事人均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表示將持續落實制止餐飲浪費各項措施,共同營造“反對浪費 崇尚節約”的社會良好風氣。(陳祖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