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3月20日,樂山市司法局、市中區司法局聯合舉行律師擔任司法所所長助理試點工作啟動儀式。
啟動儀式上,樂山市中區司法局負責人宣讀了試點工作方案,市司法局相關領導作了動員講話。市中區司法局棉竹司法所所長、四川新大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分別代表司法所所長和所長助理發言。
律師擔任司法所所長助理試點工作是樂山司法行政系統創新探索“司法所+律師事務所”協作發展機制的重要舉措,旨在進一步加強司法所人才隊伍建設,鍛煉律師隊伍為民服務實踐能力,推進基層法治建設。
樂山市中區司法局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從12個律師事務所中優選16名政治強、業務精的青年律師擔任所長助理。
樂山市、區兩級司法行政機關將立足法治實踐,建立常態化工作協調對接機制,探索“司法所+律師事務所”協作發展方法路徑,充分發揮律師法律專業優勢,開展重大矛盾糾紛化解、公共法律服務等工作,配合司法所長開展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等工作,全面提升律師法務實踐和群眾工作能力。
樂山市司法局相關領導和業務科室負責人,市中區區委政法委相關領導,市中區司法局相關領導和業務股室負責人、司法所所長,市律師協會負責人和派出律師的事務所主任、擔任司法所所長助理的律師共57人參加啟動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