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司法局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要求,牽頭開展編制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工作。
“一清”摸清主體總數。組織市委編辦對照該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三定”職能進行梳理,清理出市本級政府行政機關(含開發區管委會)、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議事協調機構、事業單位499個,列出單位名稱、是否屬于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設定機構依據、是否具備行政職能等,形成詳細信息清單。
“二審”實行主體分類。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以及市本級機構改革情況,統一審核標準,對單位信息逐個進行審核,并及時與市級相關部門溝通聯系,初步確定45個單位、部門進入《眉山市市本級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正面清單(征求意見稿)》,296個單位、部門進入《眉山市市本級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負面清單(征求意見稿)》,158個其他部門不納入清單管理。
“三定”形成主體清單。再次征求相關單位、部門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布,并根據制定主體變動情況予以動態調整,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徐旖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