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踐行“少捕慎訴”理念,降低審前羈押率,保障羈押必要性一體化審查試點工作的有序開展,近日,雨城區院在與司法實務部門進行充分論證,并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廣泛聽取法學專家及社會各界意見后,與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共同出臺《雨城區羈押必要性審查一體化工作的實施意見》(下面簡稱《意見》)。該機制旨在進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推進檢察機關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
《意見》分為總則、社會危險性標準、逮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規范程序、非羈押訴訟監管措施、非羈押訴訟保障措施、協作和監督六個部分,并具化為28條措施,對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的啟動方式、審查主體、標準、期限、證明責任、范圍和流程等做了具體的規定,是加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權保護的一項必要舉措。
《意見》強調規范辦理審前非羈押訴訟案件程序,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完善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作用,強調逃避訴訟的違法成本,確保訴訟的順利進行。針對相關部門配合難的問題,建立了公、檢、司的配合制約機制,明確了三方具體職責以及各自落實責任的方式,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和完善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不僅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降低羈押率,緩解看守所的羈押壓力,節約司法成本的司法探索,還是檢察機關立足法律監督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的一個有效舉措。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雨城區檢察院下一步工作,將嚴格按照《意見》的規定開展司法探索和理論提煉,爭取提供可以復制和推廣的雨城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