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加強對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切實提高廣大基層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環保意識,近日,一件由雨城區人民法院院長、雨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共同出庭審判的非法狩獵案,在雨城區碧峰峽鎮舉行。
巡回審判
當天上午,雨城區法院組成“七人制合議庭”,由區法院院長趙鋒擔任審判長,在雨城區碧峰峽鎮政府開展巡回審判,對被告人程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進行公開審理。區檢察院檢察長陶濤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法庭當庭以被告人程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禁止被告人程某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鳥類養殖活動;追繳被告人程某某違法所得五千元,上繳國庫;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程某某的黑色捕鳥網一副、木質彈弓一只,予以沒收;扣押在案的二十九只活體鳥采取放生方式修復生態;被告人程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九千元;被告人程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在市內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此次巡回審判共邀請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兩委”負責人及當地群眾近百人參加旁聽。
法庭審理查明:
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期間,被告人程某某在未取得野生動物的《獵捕證》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委托他人在網上訂做捕鳥網,后在雅安市雨城區鳳鳴鎮等地設網捕鳥,共捕獲鳥類70余只,并將捕獲到的畫眉鳥拍成視頻或照片附上出售信息發布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畫眉鳥群,以每只100元-600元不等的價格進行銷售,共售賣畫眉鳥30只,獲利5000余元。2020年7月8日,公安機關在程某某家中查獲并扣押活體鳥29只。經鑒定,查獲的活體鳥分別為白頰噪鹛18只、紅嘴藍鵲1只、灰胸竹雞7只、白胸苦惡鳥3只,均系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
法庭審理認為:
被告人程某某違反狩獵法規,使用禁用的狩獵工具捕獲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被告人程某某非法狩獵的行為,破壞了國家的生態資源,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采取科學、合理的方式修復被其犯罪行為破壞的生態環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環境資源審判專項司法行動暨鳥類放生活動
庭審結束后,雨城區人民法院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在碧峰峽景區開展“環境資源審判生態修復專項司法行動暨鳥類放生活動”。
活動中,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林業局、碧峰峽旅游區管委會、東方碧峰峽旅游有限公司六家單位共同簽署了《關于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協作共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構建七大工作機制,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為貫徹落實動物防疫、野生動物保護“兩法、兩條例和兩決定”,充分發揮司法部門、行政執法機關和相關部門在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打擊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中的職能作用,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形成保護野生動物工作合力。
簽約儀式結束后,雨城法院將被告人程某某當庭支付的9000元生態修復金交由東方碧峰峽旅游有限公司用于替代性修復。
最后,參與活動人員在雨城區法院野生動物司法保護實踐基地開展了鳥類放生活動,將查獲扣押在案的29只活體鳥采取放生方式修復生態環境。
應邀旁聽庭審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人民監督員對以巡回審判形式開展環資案件審理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大家認為,到鄉鎮基層開展巡回審判和相關司法活動,讓更多的老百姓更加直觀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權威,從而更加知法、懂法、守法。同時希望以后多開展類似的活動,宣傳普及野生動物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