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進一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深化教育整頓成果。7月21日,名山區法院聚焦涉小標的額執行案件開展集中執行攻堅活動。當日出動干警15名,車輛3輛,拘傳被執行人5人,歷經14小時,促成達成和解協議案件3件,執行到位金額十余萬元。
黃某某與李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李某拖欠申請執行人黃某某勞務工資兩萬余元,經黃某某多次討要無果,遂訴至法院。立案執行以后,被執行人李某既不主動履行義務,也未向法院報告個人財產情況,執行干警經多方尋找,終于將其拘傳回法院。經過八小時的努力,執行干警最終促進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李某當場履行了一半工資款,并對剩余的工資款擬定了還款日期。
張某金與張某清共有物分割糾紛一案,張某清因霸占其父親張某金應得的土地賠償款九萬余元拒不歸還,被訴至法院。申請執行后,承辦人多次聯系張某清,其拒不露面也不履行判決。經向被執行人家屬做工作以后,張某清最終主動聯系法院,到院與張某金達成和解。
小標的額案件雖然執行標的額不大,但涉及群眾民生權益,不少案件申請執行人生活困難,不及時執結勢必影響他們的生產生活。通過小標的額案件的集中執行,及時保護了中小微企業及自然人等主體的勝訴權益,充分展示了法院執行攻堅的力度和決心。下一步,名山區法院將持續加大執行力度,打擊規避、逃避和抗拒執行的行為,創新執行方式,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司法滿意度和獲得感。
(楊起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