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城區人大常委會調研組來到雨城區檢察院調研羈押必要性審查試點工作,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司法局、區經科局、區工商聯及社區群眾代表、服務對象代表參加了座談。
會上,區人大調研組聽取了近年來雨城區檢察院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情況。雨城區檢察院通過在公安執法辦案管理中心,以及派出所派駐檢察官辦公室強化信息共享、介入會商,實現源頭把控,提前過濾不當羈押情形,大大減少羈押性強制措施的適用。在司法實踐中進行數據分析,積極探索社會危險量化評估標準,制定《羈押措施社會危險性評估表》,對犯罪嫌疑人社會危險性進行評估,并提出綜合意見。承辦檢察官在偵查機關評估基礎上,根據危險量化標準做出羈押或非羈押的決定,加強捕后跟蹤及時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落實捕后審查,發現不需要繼續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時變更強制措施。規范審查機制,探索創新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方法,結合事實、證據,強化對社會危險性的實質審查,建立健全社會危險性證明材料提供、補充制度。
與會代表對雨城區檢察院在羈押必要性審查試點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對其今后的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提出了意見建議。要進一步優化、完善羈押必要性審查機制,使其更加科學、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要加強溝通協作,力促公檢法司達成思想上的共識,建立協作機制,減少運行阻力;要盡早建立社會評估體系,共同分擔羈押必要性審查帶來的風險,為該項工作的推進提供人、財、物質保障。
在聽取匯報和深入交流后,區人大調研組表示,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機制要再健全,進一步規范完善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的受、立、結案程序,明確應當和可以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建議的情形,確定和規范流程,促進捕后羈押措施變更工作規范開展。探索羈押替代措施,配套保障措施,創新后續監管配套機制,完善羈押救濟程序,以此減少審前羈押適用,解決變更強制措施后影響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問題,逐步實現逮捕措施由普遍適用到必要適用。健全內外部銜接配合機制,建立健全非羈押訴訟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后續監督,降低辦案風險,防止權力濫用,杜絕司法腐敗產生,會同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門建立協作配合機制,規范各自職責,保障司法公正。積極開展司法實務與理論的融合工作,加大與法學專家、教授的合作力度,積極借助外力,加強理論研究,爭取形成有一定影響的理論研究成果,提供可復制的雨城經驗。
(李健 李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