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源縣人民檢察院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反洗錢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五化聯動”,切實加大打擊治理洗錢犯罪力度,全面清理“七類上有犯罪”案件,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截至目前,共辦理洗錢案件5件6人,涉案金額4000余萬元。
成立專班,一體辦案常態化。院黨組高度重視反洗錢工作,在全院范圍內抽調辦案經驗豐富的員額檢察官和業務骨干組成專門辦案組,建立定期會商研判機制,不定期召開專會研究“七類上有犯罪”,統一辦理洗錢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工作,不斷提升洗錢犯罪案件辦理質效。分管領導發揮“頭雁效應”,靠前督導指揮,破解辦案難題,確保洗錢犯罪案件辦理的順利推進。
深挖細查,摸排線索全面化。在辦理洗錢犯罪上游案件時,不僅審查尚有犯罪的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還注重對贓款去向的分析研判,對可能存在的其他犯罪線索深挖細排。如,辦理的王某某洗錢案,公安機關以王某某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移送審查起訴,辦案組經審查認為認定王某某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同時,發現王某某幫助其丈夫轉移涉黑資產,可能涉嫌洗錢犯罪的線索后,庚即通過查閱案件卷宗、自行補充偵查等,在審查起訴辦案期限內補充證據卷宗7冊,并以王某某構成洗錢罪依法起訴至人民法院。最終,王某某因犯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七萬元,追繳違法所得56萬余元。
提前介入,促進辦案規范化。辦案組通過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在案件取證和定性方面進行論證分析,就案件中是否存在洗錢犯罪線索及洗錢犯罪線索偵查方向提出具體、翔實的引導偵查意見。如,辦理的代某某洗錢案,辦案組在提前介入翻閱案件卷宗后,對認定代某某在購買他人資產時主觀上是否明知系涉黑資產等問題,出具了長達5頁的偵查取證意見供偵查機關參考,進一步提高了偵查取證效率。
部門聯動,協作配合多樣化。主動與法院、公安機關等單位銜接溝通,深入研討洗錢犯罪案件辦理的疑難癥結,統一執法司法標準,打通有效發現、移送有價值的洗錢犯罪線索的“腸梗阻”,為縱深推動反洗錢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加強與人行漢源支行、各金融機構的信息互通,充分利用人民銀行的金融監測手段,加大對洗錢犯罪的挖掘力度。同時,對人民銀行移送公安機關的涉嫌洗錢犯罪線索加強立案監督,提高成案率。
匯報溝通,精準把控專業化。在梳理出案件線索后,及時向市檢察院匯報案件基本情況,圍繞洗錢犯罪主觀明知、犯罪所得“合法化”的認定等爭議焦點,積極尋求指導,努力爭取相關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同時,加強與法院溝通聯系,根據上游犯罪的特點、犯罪嫌疑人轉移資金的手段等相關證據問題研討交流,闡明犯罪嫌疑人構成洗錢犯罪的事實及法律依據,為后期起訴工作做好充足準確,保證案件的順利裁判。
(張信 郭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