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院對我們的司法救助,給我們解決了當前的生活困難,我們沒有什么別的要求和意見了,你們已經幫了我們很多,十分感謝!”8月16日,羅某秀在本院司法救助回訪電話中說道。
事情源于今年三月,羅某秀的丈夫王某在操作挖掘機修路過程中被垮塌的巖石意外砸傷致死,該案訴至本院后經調解,羅某秀及其家人得到了8萬元補償款。但王某是這個家庭的頂梁柱,是主要的經濟收入來源,王某去世后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隨后羅某秀及其家人向本院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
為切實解決好涉案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承辦法官前往羅某秀家車嶺鎮某村進行核實調查,通過實地查看及與當地村委會和鄰居群眾交談,得知受害人王某家里有年邁多病的父母親需贍養和兩個幼子需要撫養,妻子羅某秀也沒有固定生活來源,一家人居住的木制房屋也非常老舊,在外還有不少外債負擔。王某的去世不僅給這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傷害,更讓一家人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家庭經濟現處于特別困難狀態。為了使陷入生活困難的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溫暖,幫助其解決生活困難,依法決定予以救助30000元。
司法救助是一項民心工程,是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的生動實踐,也是服務鄉村振興的重要環節。名山區法院認真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堅持“應救盡救”的理念,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加強走訪調查,做到從快辦理、規范辦理,同時通過回訪機制,充分發揮司法救助對審判、執行中因案致貧致困群眾的扶危解困作用,有效提升司法救助案件辦理效果,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人文關懷和溫暖,重拾對生活的信心和熱情,體現了法院在社會綜合治理工作中的主動作為和積極擔當。
(何諧 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