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你們的幫助,謝謝你們!”4月20日,當事人王某手持一面繡有“心系群眾 公正司法”的錦旗來到隆昌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表達對夏明華法官的感激之情。
2020年12月21日,被告人李某駕駛輕型普通貨車從隆昌市響石鎮青龍灣行至響石鎮中心街西段左轉彎下坡過通道時,未及時發現路邊鄰居家的小孩李某某(男,歿年6周歲),致使李某某被車碾壓當場死亡。
2021年2月4日,隆昌市人民檢察院就李某過失致人死亡罪向隆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本院立案后,主審法官夏明華了解到被害人親屬王某已于2月8日就民事賠償部分向隆昌市人民法院另案提起了訴訟,該案已于3月16日進行了判決,判令某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賠償被害人親屬各項損失75萬余元。民事賠償已經得到了法律支持。
被告人李某及其親屬認為自己已經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在雙方交流過程中態度生硬、言詞不當,導致了雙方矛盾的激化。被害人親屬雖然經濟上得到了賠償,但是精神上、情感上始終無法釋懷,并委托律師書面向法官遞交了“請求從重處罰的意見書”,請求法庭在刑事判決時對其從重處罰。
夏明華法官受理該案后,一邊對被告人李某開展社會評估調查工作,一邊與雙方當事人保持密切聯系,了解雙方思想動態。“我們不要他額外的一分錢補償都可以,就希望法庭對其從重處罰!”電話里被害人親屬激動的向夏明華法官表達著他們的意愿。夏明華耐心傾聽,向其講解法律法規,緩解被害人親屬激動的情緒,試圖尋找雙方握手言和的可能性,希望從根本上化解矛盾。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夏明華法官了解到原被告雙方是鄰居,鄰里關系以往還算不錯。她找到被告人李某,結合案件實際情況,跟他認真分析案情、釋明法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被告人李某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所在,并愿意再支付被害人親屬8萬元作為額外的補償款,并向其賠禮道歉。隨后,夏明華法官再次聯系被害人親屬進行勸說調解,最終被害人親屬被夏明華法官的耐心與真摯所感動,表示愿意接受被告人的道歉。法院根據案件的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最終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在辦理這起案件中,夏明華法官司法為民的公正態度和敬業精神,令被害人一家十分感動。由此,在本案審結后,被害人親屬特意制作了錦旗,向法院和承辦法官表達謝意和敬意。隆昌市法院將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目標,把審判工作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緊密結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謝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