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羅先生通過市民服務熱線12345反映稱:當地社區工作人員擅自代表小區業主在動用維修基金的相關公告上簽字,其認為不合理,要求收回相關公告。
三江新區12345領導小組辦公室收悉后,協調區白沙灣街道辦事處進行處理。白沙灣街道立即聯系了龍順社區進行調查。龍順社區書記電話聯系了羅先生,向羅先生解釋到:《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之規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然后再經相關手續后方可使用。公共維修基金需要在辦理房產證一起一次性繳清,這筆錢是暫時存放于銀行設置的專用個人賬戶上,由房地產主管部門監管。在維修基金使用過程中,社區工作人員在相關手續上需要簽字蓋章,但最后是否動用該資金由業主共同決定。羅先生聽到回復后表示了解情況了,并明白了維修基金的使用是有其非常嚴格的程序的,對處理結果很滿意。
今年以來,宜賓市三江新區12345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工作實際,始終堅持高標準部署,高質量推進,緊緊圍繞“為人民服務”的理念,立足實際,認真傾聽群眾心聲,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