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司法局牽頭對2014—2021年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結果已于6月15日以市政府名義公布。此次共清理出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95件,其中繼續有效48件、修改后繼續施行6件、廢止14件、失效28件。
據悉,《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51號)于今年3月1日實施以后,為進一步完善該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機制,眉山市于3月18日印發了《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眉府辦函〔2022〕17號),確定每兩年定期清理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度,及時修訂或廢止并予以公布,確保行政規范性文件應修盡修、應廢盡廢。
本次清理通過起草部門自查清理、市司法局匯總復核的方式,落實專人,明確任務和責任,集中力量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確保不遺漏、無差錯、高質量。對尚在有效期內,符合工作實際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宣布繼續有效;對適用期已過、階段性工作已完成或者調整對象已消失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將違反現行政策法規或者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廢止。清理結果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方便公眾查詢,接受社會監督。
下一步,該局將持續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和管理,嚴格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強化對規范性文件從起草到發布實施,從清理到修改、廢止的全程管控,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環境。
(劉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