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強化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保持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內江市中區民政局按照《內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內府辦函[2022]14號)文件精神,動態調整了基本生活救助標準。
成立由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申太友任組長,低保中心主任徐曉輝任副組長,救助股、低保中心工作人員為主要小組成員的工作小組,安排低保中心副主任黃靖森負專責,聯系開展相關工作。
通過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政府28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提高市中區社會救助保障水平:從2021年12月1日起,市中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600元/人·月調整到620元/人·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420元/人·月調整到44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780元/人·月調整到810元/人·月。農村分散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546元/人·月調整到580元/人·月,農村集中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530元/人·月調整到580元/人·月。補發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資金,5月份,發放城鄉低保資金469.1752萬元,其中補發資金111.656萬元;發放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資金211.0898萬元,其中補發資金49.7608萬元。 ???
截止2022年5月31日,市中區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工作全部完成,資金已全部發放到位。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調整切實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