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們有‘三個規定’,我不能幫你打聽案情。”日前,龍馬潭區紀委監委駐區檢察院紀監監察組組長趙軍接到戰友王某某打探案情的電話時,果斷地拒絕了對方。
“三個規定”是中辦、國辦、中政委等部門先后出臺的防止干預司法辦案的制度保障,也是檢察人員日常辦案的紀律紅線。
駐龍馬潭區檢察院紀監監察組以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為抓手,堅決防止說情打招呼、干預插手案件,從源頭上防止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發生,把自我監督擺進去,把對“關鍵少數”的監督突出來,把日常監督連起來,同頻強化內外監督。
在區檢察辦理李孝明洗錢案時,因案情涉及面廣,為了防止相關領導干部干預插手案件,駐區檢察院紀檢監察組通過上門宣傳,發放口袋本、 聯系設置電話提醒鈴聲等措施,加固“三個規定”柵欄,該案入選四川政法“五年百佳”候選案例。
近年來,無論是在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上,還是普通干警職工大會上,駐區檢察院紀檢監察組都經常對“關鍵少數”“絕大多數”提出了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監督意見建議,強調要從嚴從實從細抓好“三個規定”落實,全力推進過問、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情況集中填報制度有效落實,堅持做到每月報告和“逢問必錄”。
龍馬潭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從自身做起,帶頭填報了拒絕個別領導打聽案情的情況,為推動“三個規定”的落實起到了很好的榜樣示范作用。
同時,為從源頭上防止違紀違法事件發生,日常監督中,該組把人事研究、財物管理等內容均列入每個月的填報核實記錄中,時時更新每一位干警廉潔檔案,對“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建立廉潔晴雨表42份。
去年以來,駐區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做實日常監督,對監督單位開展日常監督59次,發現問題22個,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問題線索3件。通過日常監督,駐區檢察紀檢監察組還及時發現了個別干警家屬經商辦企業、調進人員沒有及時上交出境護照等苗頭性問題5起,及時進行了相關的談話提醒、核實填報等處置,很好發揮了日常監督的作用。
附:“三個規定”:《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