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保盡保去存量。明確“村社上報、鄉鎮初審、區縣復核、市級督導”四級工作責任,精準掌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參保狀況,協同解決跨地區、無戶籍人員參保問題,建立新增貧困人員、返貧人員“動態清零”制度,全市57.06萬名貧困人員已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
(2)應繳盡繳提增量。將代繳養老保險費納入民生實事考核區縣政府,開展“送政策下鄉”“送服務上門”等宣傳活動,引導貧困人員長繳多繳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鼓勵具有較高穩定收入的已脫貧人員參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累計為貧困人員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9112萬元,其中32.68萬人次自愿提高繳費檔次。
(3)應發盡發保質量。建立“提前比對、及時辦理、到齡即領”待遇發放管理機制,將3000余名年滿60周歲、未領取國家規定養老保險待遇的貧困人員納入保障范圍,無論其繳費年限是否達到最低標準,均按月直接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已有24萬多名貧困人員領取養老金,今年已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1.05億元。(龍開發、王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