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渠縣法院執行局嗎?那兩個人現在在派出所,請法官快點來!”近日,渠縣法院執行局接到申請人電話后,立即派員出動,驅車前往南充市高坪區。
據了解,申請執行人顏某與被執行人李某、唐某(二人系夫妻關系)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自愿達了和解協議。但被執行人未按照協議及時履行,且長期逃匿,拒接電話,拒不露面,執行人員多次聯系、查找被執行人未果,案件的執行及恢復一度陷入僵局。
面對此局面,法官并未就此作罷,而是及時轉換辦案思路,向申請人告知案件現實情況后,共同商討案件處理辦法,希望申請人能在平時生活中,配合法院多留意被執行人行蹤,雙方通力合作,盡快找到被執行人。
這天,顏某及時堵截到被執行人,并報警。之后,便有了開頭的那通電話。
派出所內,執行人員對被執行人躲避執行、拒不履行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告知如再不配合執行,將進行司法拘留。經過執行人員5小時的不懈努力、引導籌資,兩被執行人最終履行了剩余貨款本金、利息及訴訟費共計34700元。
據介紹,渠縣法院充分運用人民群眾與執行干警間的相互配合、協同執行的工作模式,全力清除執行障礙,確保執行工作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