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宣漢縣法院執行局在本院多部門的配合下,依法對當日上午在該院調解離婚的兩位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措施,離婚后本該分道揚鑣的二人卻在法院執行局的“撮合”下于拘留所“相聚”。
被執行人龔某某與陳某某系夫妻關系,二人曾因資金需求向李某、劉某借款50余萬元,后因龔某某、陳某某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李某、劉某將龔某某、陳某某訴至宣漢縣法院,宣漢縣法院依法作出龔某某、陳某某向李某、劉某償還借款本息的判決。2022年初,李某、劉某向宣漢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龔某某、陳某某分期向李某、劉某履行還款義務。后龔某某、陳某某并未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二人外出務工后行蹤難覓,此案暫時陷入僵局。
2024年9月10日,龔某某與陳某某因夫妻感情不和到法院調解離婚,此時案件關聯系統關聯到龔某某、陳某某有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承辦法官立即向執行局核實,得知此二人系一直在查找的被執行人。執行法官立即安排執行干警和法警在龔某某、陳某某調解離婚的審判庭外等候,當二人拿著離婚調解書欲離開法院時,執行法官當即傳喚二人至執行辦案室接受詢問。經查,二人均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據此,決定對龔某某、陳某某二人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據介紹,近年來,宣漢縣法院秉持執行工作全院“一盤棋”的理念,將執行端口前移,加強審執溝通、協調和配合,努力提升執行質效,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劉衛 謝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