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手機上看到你們最近在抓欠錢不還的人,我來把錢還了”。近日,被執行人繞某周主動聯系到申請胡某騰,二人一起來到開江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執行窗口,辦理了還款手續。
據了解,胡某騰與饒某周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達成執行和解后,饒某周未按照還款協議償還借款,胡某騰多次聯系饒某周要求其按照執行和解協議履行還款義務,饒某周卻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胡某騰只好向法院遞交恢復執行申請書,將該案恢復執行,但饒某周仿佛人間蒸發一樣,傳喚不到、電話不接,執行干警也未查找到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1月8日,開江縣人民法院啟動“通達之劍·司法大拜年”專項執行活動暨治理欠薪冬季專項行動,重點聚焦追索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賠償等重點涉民生案件及5萬元以下小標的額案件,精準發力、集中攻堅,以決戰決勝的姿態和亮劍必勝的勇氣,給予了拒執"老賴"極大的心理震懾,在轄區范圍內產生一定影響。饒某周通過手機看到了法院執行查控拘傳“老賴”的新聞,感受到了法院強制執行的力度,受到震懾,認識到應該積極主動履行法院判決。于是便主動聯系到申請人,雙方一起到法院就本案下欠標的及利息進行算賬,在執法干警的協調下,最終申請人放棄利息,被執行人饒某周償還下剩的23000元,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法官提醒】: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具有國家權威性和法律強制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抗拒執行,逃避執行。如果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可依法對被執行人采取罰款、拘留、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等執行措施,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官提醒各位被執行人,只有積極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才是正途,不要心存僥幸,規避執行。切莫等受到處罰之時,再行悔過之思,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