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萬源市人民法院接待了一名“特殊”的來訪者常某,經了解后得知,常某因其與被告吳某退伙糾紛一案,2019年9月17日經萬源市人民法院調解確定由被告吳某償還原告常某欠款207500元,被告吳某約定2019年12月31日前償還1075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還清余款100000元,但吳某在約定的還款時間未如期履行,又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吳某一直采取今推明緩的方式拒不履行給付義務,導致常某生活特別困難。無奈之下,常某只得從千里之外的新疆來萬源尋找“老賴”吳某追還欠款。
常某到達萬源后,租住小旅館打聽“老賴”吳某的住處及下落。偏偏在這時,常某因身體不適前往醫院檢查被診斷為左腎積水,需要治療。然而,屋漏偏逢連夜雨,由于疫情的影響,常某暫時無法回家,隨身攜帶現金所剩無幾,生活陷入困境。
萬源法院了解這一情況后,為解決常某生活的燃眉之急,體現人民法院的司法溫暖,立即將其納入國家司法救助范圍,作出對常某發放司法救助金20000元的決定。8月28日,常某順利的拿到了第一筆救助金10000元。在常某返回新疆完善相關材料后,該院將立即發放第二筆司法救助金。
近年來,萬源市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程序規定(試行)》的相關要求以及省、市法院、當地政法委等部門的相關規定,對轄區內發生的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予以積極的救助,及時有效的緩解了當事人的燃眉之急,充分的體現和彰顯了司法的溫情和人文關懷,促進了司法公信力和建設,維護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和地方的和諧穩定。(陳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