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達州全市法院《民法典》走進金融系統宣講會在宣漢農商銀行舉行。由達州中院民二庭庭長王邦鑫、萬源法院副院長高偉、宣漢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肖澤錦組成的民法典宣講團受到金融主管部門及縣域金融機構的熱烈歡迎。
宣講團成員結合金融案件的特殊性及如何防控金融風險作了精彩授課。王邦鑫從法官的角度,結合具體案例就《民法典·合同編》的相關重要法條作了精彩講析,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對民法典中合同“意思自治、誠信、公平”的三大靈魂原則進行了講解,并就《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對合同的定義進行了深入剖析;隨后圍繞合同相對性、合同訂立中的格式條款、合同履行中的情勢變更、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權、撤銷權并結合典型案例進行豐富解讀。隨后,高偉副院長結合《民法典》暨《九民紀要》對擔保物權進行了詳細解讀,通過挖掘典型案例背后的相關法條和民法原理,對公司提供擔保中的“關聯擔保、非關聯擔保”問題、借款人用出賣后尚未完成登記的房屋向銀行抵押借款問題、抵押物的轉讓等相關熱點問題及與金融借款息息相關的法律問題作了精彩講述。肖澤錦專委結合審判實踐,圍繞《民法典·物權編》對《物權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所做的20個方面修改逐一進行了講解,對其中的居住權、共有人對共有物的買賣、遺贈引起的物權變動、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等涉金融、涉民生相關問題進行了重點闡述。
此次宣講會持續近2個小時,現場掌聲頻頻響起,并以視頻會議形式開到宣漢農商銀行各網點。各金融機構負責人紛紛表示,此次宣講會干貨滿滿,對強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法治意識,促進依法依規經營,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具有重要作用。
宣漢法院將堅持以開展“營商環境優化年”專項活動為契機,以“法律七進”活動為載體,進一步加大《民法典》的宣傳力度,推進《民法典》的全面貫徹實施,努力構建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社會體系。(李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