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縣法院順利審結一起提供勞務者糾紛案件。2019年12月27日晚上,廖某等人經人介紹到周某、楊某甲夫婦位于渠江街道流江社區二組處修建房屋。次日下午兩點,廖某不慎從木架上摔落,周某次子楊某丙同工人肖某、張某立即將廖某送往渠縣東方醫院進行搶救,后廖某在該醫院住院治療21天。出院后,廖某傷情經達州恒泰司法鑒定所鑒定為九級傷殘。廖某與周某長子楊某乙多次進行協商未果,故將楊某乙訴至渠縣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鑒定費等費用合計人民幣108581元。
楊某乙收到法院通知后,先后申請追加周某與楊某甲、張某作為被告參加訴訟。法庭經審理查明,55歲的廖某與張某等人是共同從事房屋修建的兄弟,長期有活一起干,同工同酬。七十余歲的周某、楊某甲(因患病,長期吃藥,神智迷糊)夫婦生育三子,皆成家立業,另行安家。2019年12月,因老屋破舊漏雨,周某預修建一間新房作為養老住所,便找同村蘇某的女婿張某修建該房屋,遂張某找廖某、肖某一干人一起修建。2019年12月28日中午,神智迷糊的楊某甲趁周某在廚房炒菜之時將酒壇搬上飯桌,周某提示不要飲酒,廖某飲酒后,在下午兩點正常上班。上班不久,廖某從自行搭建的木架上不慎滑落,周某次子楊某丙同工人肖某、張某立即將廖某送往渠縣東方醫院進行搶救,后廖某在該醫院住院治療21天。出院后,廖某傷情經達州恒泰司法鑒定所鑒定為九級傷殘。因事故發生,廖某與楊某乙、楊某丙就賠償解決無法達成一致,廖某工作時聽說房屋是楊某乙出錢修建,便將楊某乙訴至法院。
法院為了解決糾紛,結合案件事實、雙方的家庭情況及過錯程度,經過多次耐心細致地對雙方當事人進行釋法明理,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在領取調解書時,已即時履行完畢。
法官寄語:農村自建房屋越發普遍,無資質建房,工人年紀大也常見。但建筑過程中,建房工人和屋主都應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識,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