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懸賞暨促自首
公 告
為切實解決執行難,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按照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嘉州亮劍”系列執行活動的統一部署要求,本院在執行工作中,以下被執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拒不執行,現本院發布執行懸賞暨督促自首公告,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以下被執行人行蹤及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經抓獲并查實或使該案執行到位的,舉報人獲得下列相應的懸賞金。
2024年3月11日
以上被執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如果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且涉嫌拒執犯罪的,本院將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公眾舉報上列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行為的線索。
舉報電話:
0833-4256072,
線索舉報及檢察院監督電話:
0833-4252299 。
犍為縣人民法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和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予以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