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兩件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并當庭履行完畢。
原告何某某、劉某某分別與被告某藝裝飾公司簽訂裝飾裝修合同并支付了對應合同價款,被告僅完成部分施工后就明確表示不再繼續施工,兩案原告據此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退還部分裝修工程款并支付違約金。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積極聯系雙方當事人,多次展開面對面調解工作,引導當事人坐下來好好溝通,耐心釋明此類案件若開庭審理,對已經裝修部分,可能需要鑒定進而產生鑒定費,幫助各方算清經濟賬,詳細告知啟動鑒定的審理期限,幫雙方理清時間成本,通過耐心細致地為雙方當事人釋法理,講情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向兩案原告各自履行1萬余元。
兩案從立案受理到兌現真金白銀僅半月余,生動體現市中區人民法院始終秉承“如我在訴”理念,推動以“調解+當庭履行”方式促進解紛化解一步到位,努力做到以最小的訴訟成本實現最大的訴訟效果,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盧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