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賓市筠連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裝修質量問題引發的承攬合同糾紛案件,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彰顯了司法為民的宗旨。
[案情回顧]
2021年2月,張某貴與楊某奎達成房屋裝修口頭協議,約定由楊某奎包工包料完成張某貴屋內的電路安裝及吊頂工程,楊某奎承諾裝修質量無瑕疵。工程完工后,張某貴分兩次向楊某奎支付工錢共計1.9萬元。此后,在裝修完工不到一年的時間內,房屋陸續出現電路故障、電燈不亮、吊頂脫落等問題,雙方多次協商維修及賠償事宜未果,原告張某貴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楊某奎賠償經濟損失共計2.5萬元。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裝修質量問題的責任認定存在較大爭議。原告主張被告的施工存在重大缺陷,而被告則認為原告不同意對頂板開出氣孔,是導致吊頂脫落的主要原因,同時工錢總計才1.9萬元,即使有損失也不應該為2.5萬元。由于原、被告均未申請對房屋損失進行專業鑒定,導致承辦法官難以直接認定具體過錯方及損失金額,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為快速化解矛盾、減輕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秉持“調解優先、實質解紛”理念,多次組織雙方開展調解工作。承辦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釋明《民法典》關于承攬合同質量瑕疵責任的法律規定,強調施工方應承擔的保修義務;另一方面,引導原告理性看待實際損失,合理調整訴求金額。經過多輪溝通協商,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楊某奎一次性補償原告張某貴經濟損失0.68萬元。至此,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本案是筠連縣法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面對證據不足、責任劃分困難的案件,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以調解方式平衡雙方利益,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筠連縣法院將繼續深化多元解紛機制建設,以高效的司法服務護航民生福祉,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