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資中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因搭乘滴滴順風車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承辦法官從共擔社會風險、平橫各方利益為出發點,組織雙方多次調解,從而達成調解協議,切實保障原告的合法權益。
2018年8月9日,原告梅某通過滴滴順風車(運達無限公司)平臺發布出行信息,搭乘被告羅某某駕駛的轎車,由成都往內江方向行駛,行至廈蓉高速公路(成渝段)時,與魏某某駕駛的輕型貨車尾部相撞,造成梅某等五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認定書責任認定:被告羅某某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原告梅某等不承擔事故責任。經鑒定,原告梅某為一級傷殘,系完全護理依賴,費用高昂。承辦法官通過調解處理本案,及時落實原告急需費用,在滴滴平臺公司已先行補償的基礎上,分別給被告羅某某及保險公司作調解工作,針對22萬元限額的商業險,希望被告保險公司能依據實際情況以最大額度的調解,對被告羅某某釋法明理希望其勇于承擔責任,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賠償義務。
經協商一致,由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合同賠付原告梅某各項費用15萬元(已履行),被告羅某某按照責任承擔30萬元分期支付。本案最終調解結案。(曾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