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要起訴,但是我只知道被告的名字和電話可以嗎?”
“法官,張三差我的錢,我只知道他住在哪個小區和電話號碼,其他信息不知道,可以起訴嗎?”
“法官,我只有微信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對方嗎?”
在法院的立案窗口,這些問題幾乎每天都有人咨詢。
在日常生活中,民事活動無處不在,不論是簽訂合同、租賃房屋、借貸交易,還是提供勞務、日常消費,都有可能涉及民事法律關系。然而,許多群眾在進行民事活動時,往往忽視了留存對方當事人身份信息的重要性,導致在發生糾紛后難以維權。為此,龍馬潭區人民法院特別提示您:有效留存對方身份信息!
核實身份信息 在進行民事活動時,務必要求對方出示和復印留存身份證件,常見的主要有: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駕駛證等,并核對證件信息是否與實際情況一致,對于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要求提供營業執照、法人身份信息等。 留存書面材料 在訂立合同、協議等時,應盡可能要求與對方訂立書面合同,留存書面材;對于口頭約定,應盡量通過短信、微信、郵件等方式向對方確認。簽訂重要合同或進行大額交易時,建議先行咨詢法律專業人士,以確保合同條款合法有效。 保存聯系方式 留存對方的電話號碼、微信、郵箱等有效聯系方式,并確保其真實性。建議在書面材料中約定涉訴文書送達方式和送達地址,便于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后便捷高效完成文書送達。 注意證據保存 在交易過程中,保存好相關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合同文本、照片錄音等證據材料,這些材料不僅能夠證明法律關系,還能為訴訟主張提供有力支撐,反之,如果未有效保存證據,將直接關系到訴訟成敗,增加敗訴風險。 民事活動中的每一個細節都有可能影響后續維權效果。在此呼吁廣大群眾進行民事活動時留存對方身份信息、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只有這樣,才能在發生糾紛時,通過法律途徑高效、便捷、全面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下期,小編將對新運行的訴訟文書示范文本的填寫規范進行溫馨提示,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