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退款”是近年來電商平臺推出的一種售后服務模式,指消費者在交易糾紛(如商品質量問題、描述不符等)中,提前與商家協商一致,通過平臺申請直接獲得貨款退還,無需將商品寄回商家。然而,現實生活中,卻有部分消費者利用“僅退款”對商家“薅羊毛”。
案例回顧
劉某,一位某電商平臺的普通買家,在一家店鋪下單了一架價值2990元的航模飛機。可收到貨后,他卻不是很“滿意”,于是在平臺上申請退貨退款。
商家收到退貨包裹打開一看,發現收到的航模根本不是自家售出的,遂選擇拒收。可劉某并未就此罷休,轉而未經商家同意向平臺申請“僅退款”。令人意外的是,這次退款居然成功了,而劉某后續也未將所購買的航模飛機退回給商家。
商家不僅損失了商品,還沒拿到貨款,面對這樣的結果,簡直是欲哭無淚。經多次線上協商無果后,商家一紙訴狀將劉某告至法院,要求劉某支付貨款并賠償損失。
裁判結果
案件受理后,富順縣法院板橋法庭承辦法官主動聯系被告了解情況,并對其釋法說理,告知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規定了消費者通過網絡購物,享有“七天無理由退貨權”,但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中應當遵循誠信原則,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在購買貨物不滿意的情況下,買方有退貨或退款的權利,但不得惡意選擇“僅退款”。
在承辦法官及調解員耐心釋法析理下,劉某意識到自己“退貨不真實”的行為有違誠信,并主動聯系原告協商退款退貨事宜。最終,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原告撤訴。
法官敲黑板
“僅退款”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售后服務,消費者在享受“僅退款”政策便利的同時,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秉持誠信原則進行購物。如果濫用權利,惡意“僅退款”,在無合理理由或虛構理由的情況下,試圖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商品或退款,不僅可能需要賠償商家因此遭受的損失以及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還有可能觸犯刑法中關于詐騙的條款。
實用Tips:
買家:“退貨+退款”才是維權正確姿勢,別讓惡意“薅羊毛”變成被動“吃官司”!
商家:誠信經營是王道,別讓“9塊9包郵”變成“9塊9被告”!(鄭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