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執行局嗎?剩余執行款已籌齊,請求解除對文某1的司法拘留!"3月19日清晨,執行法官剛踏入辦公室便接到一通緊急來電。這通電話的背后,是一起持續十年之久的民間借貸糾紛終得以圓滿執結的司法實踐。
案情回顧
2014年7月,文某1向文某借款17,000元并簽署書面協議。首次違約后,其雖于2015年9月重簽借條承諾還款,但僅履行2,500元。2023年訴訟階段達成的分期付款和解協議,再次因文某1的失信行為淪為"法律白條"。經申請人申請,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執行過程
2024年5月,執行法官經"四查"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后,組織雙方二次達成和解:文某1當場支付3,500元,余款11,247元約定當年9月底付清。然該協議到期后,被執行人第三次違約。2025年2月,法院經深入調查確認文某1具備履行能力卻拒不執行,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強制措施實施次日,文某1家屬即將剩余款項全額繳付。至此,這場歷經三次和解協議、跨越十年的借貸糾紛,在司法強制力的震懾下畫上句號。
本案承辦法官指出:司法實踐中,部分被執行人將執行和解異化為拖延戰術。對此,屏山法院建立"和解協議履行跟蹤機制",對"假和解真逃債"行為采取"預處罰通知+司法審計+拘留罰款"組合拳。2024年對11名違反和解協議的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通過各項強制措施執行到位金額逾650萬元。
誠信體系建設需要法治護航。本案警示所有被執行人:任何規避執行的行為都將面臨信用懲戒、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乃至刑事追責的多維打擊。法院將持續強化"預拘留""預罰款"等執行威懾機制,讓"法律白條"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