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米易縣法院執行局充分運用執行聯動機制,會同米易縣丙谷鎮人民政府,通過執行強制措施妥善化解一起由積怨引發的相鄰權糾紛,以有力司法舉措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米易縣丙谷鎮居民黃某與張某系鄰里關系,兩家耕種的土地一前一后緊緊相連,后因農業生產和溝渠排水等問題,兩家產生糾紛,原本親密的鄰里關系逐漸破裂。兩家長期爭執不下,黃某遂將張某訴至法院,該糾紛雖經米易縣法院主持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但張某一直未主動履行。黃某無奈,只得向米易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干警分析案情后認為,化解該糾紛的關鍵在于了解雙方的分歧根源,隨后便前往現場進行了實地勘驗。經勘驗發現,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黃某認為張某在兩家田地間放置雜物的田埂本是屬于自己的開荒地,而張某家大棚的排水管正對自家田地,排水影響了自己芒果樹的種植,而張某則認為田梗是自家的,自己堆放雜物與別人無關。由于涉及土地權屬,執行干警在勘查結束后立即通過執行聯動機制對接了丙谷鎮人民政府,邀請政府工作人員一同參加下一步的執行工作。
次日,執行干警同鄉鎮干部一同再次來到黃某與張某爭議的土地,執行干警對張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和釋法明理,鄉鎮干部也現場拿出相關文件明確二人爭議的田埂系集體所有,不屬于任意一方。經過共同努力,張某最終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按照調解書約定調整了自家大棚的排水方向,田埂堆放的雜物也由村兩委安排人員處理,糾紛順利化解。
執行程序是司法程序的最末端,是實現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米易縣法院將深入踐行“如我在訴”理念,扎實開展“執護共富”等執行專項行動,以有力的執行舉措兌現勝訴權益,為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王彬 沙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