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江市市中區法院行政庭審結了羅某關于其退休待遇核定分別提起的兩起行政案件。宣判后,承辦法官通過組織多方聯合答疑,從法律規定、政策依據、數據對比等對羅某的疑問一一解答。經釋法明理,羅某對兩案均服判息訴。
原告羅某已于2011年辦理了退休,但其認為其退休待遇核定有誤,相應行政機關對其申請更正也未予處理,故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經審理,因羅某起訴缺乏事實根據,本院未支持羅某的相關請求。宣判后,羅某仍然對其養老金標準核定和相關部門是否向其足額發放退休待遇存在疑慮,承辦法官為實質化解行政糾紛,減少當事人訴累,主動聯系羅某的管轄社保部門、社區工作人員對其進行聯合答疑,消除了羅某多年的疑慮。
案件辦理,不僅要解“法結”也要解“心結”,不僅要“依法”也要“釋法”。市中區法院行政庭下一步將持續把司法為民宗旨貫徹案件審判始終,將判后答疑、釋法明理作為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的重要方式,保持“如我在訴”情懷,確保每一件案件能夠得到公正處理,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牛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