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中的成見是一座大山,任你怎么努力也休想搬動。”那么我們對被執行人的“成見”是什么呢?“老賴”“欠錢不還”“失信人”......這是很多人對被執行人的“成見”,但今天的案件打破了這個“成見”,無關失信被執行人,是配合執行、主動還款的被執行人。
這是一起再平常不過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因法律文書生效后,張某仍未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無奈之下,劉某向納溪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張某成了被執行人。
收案后,我通過司法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張某各類財產進行了全面查控,并依法凍結了其名下銀行賬戶等。依照法律流程,我電話聯系了被執行人張某,并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場進行約談,試圖能再深挖出一些財產線索。
才坐下,被執行人張某便開始大倒苦水:“法官,不是我不想還錢,而是經濟狀況確實艱難……”原以為又是一位走“苦情路線”的當事人,我正要嚴肅告知其逃避執行的嚴重后果,他卻話鋒一轉,語氣堅定地說道:“不過,我已經籌集了一些現金帶來,我也不想被限高、當‘老賴’。剩余部分給我一個月的時間,我一定想辦法及時還上。”接著,他詳細說明了后期打算和獲利途徑。
從事執行工作多年,我見過太多不理不睬、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像張某這樣主動申報財產線索的,實在少見。申請人也被他的誠意打動,同意給予時間償還。本以為案件就此告一段落,我也準備好制作執行和解協議,誰知被執行人站在旁邊打了一個電話,激動地說:“我一個朋友愿意借錢給我,請申請人把銀行賬號發給我,我讓朋友立馬轉賬!”就這樣,這起民間借貸案件圓滿執結。
分別時,雙方冰釋前嫌,還有說有笑……
我送他們離開,眼看他們匯入人海,像每一個故事的結局。“人生海海,潮落之后是潮起”,張某在逆境中選擇直面人生困境、選擇誠實守信。“人之所助者,信也”,行而不輟,為他點贊!
人無信不立,誠信,既是一個人最寶貴的品質,更是一個社會最寶貴的財富。法律并非僅有威嚴而缺少溫度,執行也并非只代表創傷與割裂,只要心中充滿良知道德,只要保持對法律的尊崇敬畏,即便是被執行人,也一樣能夠彰顯真情和初心,用實際行動打破“成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