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法官,我已經按約把錢支付給對方了,轉賬憑證等下我微信發給你”,4月8日上午,屏山縣人民法院書樓法庭庭長何俊欽法官接到了當事人肖某打過來的電話,標志著一起離婚糾紛圓滿畫上句號。
本案中,肖某因與妻子李某夫妻感情破裂,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調解階段,法官采用“明賬”工作法逐項梳理出雙方的存款、房產、債券等共同財產,迅速化解了雙方財產分割爭議。經法官耐心引導,肖某考慮到李某婚前對家庭的付出及婚后的長期照顧,主動讓渡部分財產權益。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由肖某保管的夫妻共同財產468,600元中,李某分得248,000元,并約定于2025年4月15日前付清。
調解結案后,書樓法庭執行員依據《屏山縣人民法院關于立審執一體化協調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采取督促履行程序,通過電話回訪跟蹤案件進展。“法官放心,我是一個生意人,講的就是誠信,錢我已經差不多準備好了,過不了幾天就會支付的。” 肖某在電話中向書樓法庭執行員鄭重承諾。一周后,他如約履行義務,并將轉賬憑證發送至何法官微信。
屏山法院在全市率先出臺“立審執一體化”協調機制實施辦法,通過在各審判庭指定法官助理兼任執行員,統籌推進財產保全、調解督促及執行銜接工作,實現立案、審判、執行環節無縫對接。讓人民群眾在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同時,也能感受到司法的速度與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