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彰顯司法權威,鹽源縣人民法院持續加大執行力度,近日成功執結一起涉企糾紛案件,被執行人當場履行案款10余萬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該案系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原告成都市某置業有限公司與被告馬某某因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糾紛一案訴至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經鹽源縣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由被告馬某某給付原告成都市某置業有限公司租金、違約金共計金額人民幣142,990.47元,當庭給付10,000.00元,下欠132,990.47元被告定于2025年1月30日之前給付。調解協議生效后,馬某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成都市某置業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執行法官迅速行動,通過線上線下聯動查控手段,全面調查被執行人馬某某財產狀況,發現其名下有房屋一套,本院依法采取查封并通知被執行人履行給付義務。然而,馬某某仍試圖規避執行,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該案屬于被執行人有財產而拒不履行。
面對抗拒態度,執行法官果斷采取強制措施:一是對馬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費令,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二是上門釋法明理,闡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三是聯系馬某某家屬協助勸導,闡明誠信缺失對個人生活、經營的長遠負面影響。在多重壓力下,馬某某最終認識到錯誤,主動到法院當場繳納全部案款及執行費。與此同時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鹽源縣法院通過凍結賬戶、信用懲戒與教育疏導相結合的方式,打破被執行人僥幸心理,推動案款高效執結。快速實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體現了司法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力度。以鮮活案例警示社會公眾“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營造遵法守法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