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賦能:解開家事糾紛的親情“死角”
家,是孩子成長的搖籃,是愛匯聚的溫暖港灣。然而,在家事糾紛中,孩子撫養權的爭奪,讓親情在審判庭劍拔弩張;撫養費的糾葛,讓家人矛盾激化。市中區法院堅持“依法依情,促和解、護家興”理念,全方位化解家事糾紛,重塑家庭和諧。
“家事糾紛沒有贏家,”未成年審判庭法官魏丹常說,“能讓父母放下怨恨,讓孩子眼里留住光,才是真正的案結事了。”在她審理的301件涉未成年人撫養案件中,50%以上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
2023年9月,張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女兒撫養權。四個月前,這對夫妻經調解離婚,約定女兒由李某撫養,兒子由張某撫養。然而李某因未收到經濟補償款,拒絕接走女兒。
承辦法官翻閱卷宗時,發現兩人此前調解離婚的場景仍歷歷在目:當時法官曾走訪村委會,了解到這個家庭常年因經濟拮據爭吵,最終無奈分開。如今再起糾紛,她決定從情感紐帶破局,對父親張某嚴肅指出“經濟補償與撫養義務不能混為一談”,督促其兌現付款承諾;對母親李某播放女兒錄制的“想媽媽”語音,喚醒其為人母的責任感。
經過不懈調解,李某含淚承諾次日接回女兒,張某則當場支付剩余補償款。2024年春節期間,魏丹法官帶著書包文具探訪兩個孩子,發現姐弟倆雖分居兩地,卻通過視頻分享學業趣事。
“我要當法官,讓所有小朋友都有家!”女兒這句稚嫩誓言,讓在場所有人動容。判決不是目的,案件審結也不是終點,讓孩子在司法溫情中健康成長,才是心之所向。
調解借力:驅散鄰里糾紛“陰霾”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可日常生活里,鄰里間難免因噪音、漏水、占地等問題產生摩擦。看似瑣碎的糾紛,若不及時化解,不僅讓鄰里形同陌路,還可能引發更大的矛盾。
唐某和鐘某同住一個小區,雙方系樓上樓下鄰居關系,本該和睦相處,卻被一場“水患”擾得不得安寧,結下多年“疙瘩”。2022年,住在樓下的唐某發現房屋餐廳、衛生間多處漏水,斷定是樓上防水沒做好,導致房屋受損。經社區工作人員多次聯系鐘某進行協商,但均調解無果。無奈之下,唐某起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梳理,并通過實地走訪,查看房屋漏水情況,發現雙方對漏水情況各執一詞,堅決要進行多項鑒定。承辦法官在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后,認為分歧并不是太大,只是在責任認定上存在爭議,同時考慮到多項鑒定費用高、周期長,不但增加當事人訴訟成本、拖延辦案時長,也不利于糾紛化解。
冤家宜解不宜結。承辦法官在了解雙方訴求后,決定組織雙方調解,并針對關鍵事項進行鑒定。通過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后,明確漏水原因,雙方矛盾點也更為明確,法官以此為切入點,耐心細致分析糾紛成因,并結合類似案例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
經過長達數月的多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握手言和。至此,該起鄰里糾紛圓滿化解。
調解護盾:讓拖欠工資不再成為難題
“法官!公司倒閉了,我們被拖欠的工資是不是就拿不回來了?”日前,11名勞動者起訴到法院,稱自己所在的公司因經營不善倒閉,想要追回勞動報酬。
彭某等11人系內江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員工。雖然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口頭約定了工資標準,且公司前期一直按時發放工資。然而,2024年起,公司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開始拖欠工資,并于同年10月向員工出具了11張工資欠條,明確約定了欠薪金額和還款日期。
令人意外的是,2024年11月30日,該公司突然通知閉店,且未結清員工工資。面對公司的推諉、拖延,無奈之下,彭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起初,法官建議當事人通過勞動仲裁形式解決糾紛。但勞動仲裁委員會認為當事人只主張工資欠條載明的部分工資,而未主張經濟補償金,故應當由法院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處理。于是,案件又交由法院審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發現這11起案件事實清楚且關聯性強,充分發揮“雙指導、雙入駐”工作機制的先行調解作用,將案件交由特邀調解員和法官進行聯合調解。“勞動者期盼的眼神就是我辦案的動力,讓他們勞有所得才是真正定分止爭。”承辦法官張峻菡深知,如果一判了之,可能解不了勞動者的燃眉之急,也兌換不了真金白銀。
特邀調解員與法官合力并行,組織當事人雙方采取“面對面溝通”方式,經多次協商,最終確定調解方案并當場出具調解書,既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照顧公司企業的實際支付能力。
“謝謝法官!真的太謝謝你們了,我們的工資終于拿到了!”案件化解后,當事人為法官與特邀調解員送來錦旗,表達滿意與感謝。
在化解勞動糾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道路上,我院始終以保障勞動者權益為根本,打造“甜誠易·薪無憂”勞動爭議化解品牌,匯聚人社、工會等各方力量,提升促進爭議實質性化解的能力水平。(王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