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法院依托“立審執一體化”協調機制實施辦法,采用背對背調解,面對面溝通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離婚糾紛,周小芳(化名)當庭一次性返還被告王大勇(化名)款項18萬元,雙方解開心結,平靜地結束了這段婚姻關系。
從互生好感到婚姻破裂
原告周小芳(化名)訴稱其和被告王大勇(化名)經人介紹相識,兩人互生好感,被告王大勇(化名)按照當地風俗習慣向周小芳(化名)支付彩禮等金額共計21萬余元,隨后兩人登記結婚,但婚后雙方矛盾頻發,疏于溝通,最終致使雙方之間夫妻感情破裂,現周小芳(化名)訴至法庭要求解除與被告王大勇(化名)的婚姻關系。
審執聯動一攬子解決糾紛
承辦法官分別向雙方了解了事實經過,確認雙方感情已破裂,無法共同生活,雙方均表示愿意解除婚姻關系。但是,被告王大勇(化名)要求周小芳(化名)退還彩禮、三金、車輛等財物,而周小芳(化名)則認為彩禮、三金、車輛等財物均系被告王大勇(化名)自愿贈予,不愿返還。因雙方均同意離婚僅對返還金額有異議,承辦法官遂通知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耐心地向雙方講明了贈予和彩禮的性質與區別,并幫助雙方區分了贈予與彩禮金額。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還提出夫妻共同財產及債務的分配問題,為了減輕當事人訴累,秉持離婚糾紛一次性辦好的原則,承辦法官多次與雙方溝通,針對爭議焦點反復拉鋸,不厭其煩地釋法明理。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
立審執一體化,做好調解“后半章”
周小芳(化名)同意返還財物共計18萬元,兩人簽字捺印后周小芳(化名)立即向被告王大勇(化名)支付相關款項,將兩人共同寫過的故事,輕輕合上最后一頁。
這起糾紛調解可謂一波三折,雙方當事人對財產分割方案先后多次提出修改意見,對分割金額難以達成一致。承辦法官多次以“如我在訴”的理念辦好每一起案件,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不斷優化“立審執一體化”,切實解決執行難,督促義務人自覺履行義務,實現糾紛一次性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