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空閑之余玩游戲,本是放松身心的樂事,可若違規架設游戲私服牟利,性質就截然不同了。私服是未經授權私自架設的游戲服務器,這種行為嚴重侵犯著作權,破壞游戲市場秩序。西區法院審理一起侵犯著作權案件,切勿因貪一時之利而穿囚服吃牢飯。
二、基本案情
傳奇游戲軟件著作權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于2003年8月18日登記,權利人系Actoz Soft CO.Ltd。2020年年初以來,馬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未經傳奇游戲軟件著作權人或者其授權人的授權下,私自在其他網站下載“傳奇”游戲源代碼,在多個網絡平臺購買登錄器、封掛插件等架設私人服務游戲所需要軟件,在聯系有關技術人員幫助其修改腳本后,租賃杭州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廈門某網絡公司服務器,架設“神龍復古”“神夢復古”等傳奇私服游戲開展經營活動。
期間,馬某為擴大經營,通過發布網站大肆推廣其架設的傳奇私服游戲、吸引玩家,并聯系“易聯”平臺在其架設的傳奇私服游戲內架設充值平臺鏈接,玩家通過平臺使用微信、支付寶、花唄等在游戲內充值以兌換游戲元寶和積分,平臺將玩家充值的資金扣除2.5% —3%的手續費后轉賬至馬某預留的銀行賬戶。
三、裁判結果
經法院審理認為,馬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 復制發行他人計算機軟件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馬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馬某因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獲利所得,依法予以追繳。馬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繼續追繳馬某違法所得389244.52元,上繳國庫。
四、法官提示
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計算機軟件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已觸犯刑法關于侵犯著作權罪的規定。知識產權是創新發展的基石,此類行為不僅侵害權利人智力成果,更擾亂市場秩序。司法實踐中,違法所得、復制品數量等均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據,涉案者將面臨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罰金處罰。望大家恪守法律底線,尊重智力成果,通過合法途徑獲取、使用軟件,商家應當合法經營,玩家也應抵制私服,文明游戲,莫讓娛樂觸碰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