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結婚十余年的牟某與陳某在法官耐心疏導下,以互諒互讓的態度達成和解協議。這場“好聚好散”的調解,既保障了雙方合法權益,也為當事人十余年的婚姻畫上了溫情的句號。
陳某與牟某于2011年登記結婚,后因感情破裂于2025年提出離婚,雙方均對離婚沒有異議,對共有房產的分割產生了分歧。今年3月,牟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并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承辦法官在審理中發現,雙方矛盾焦點在于房屋歸屬與補償金額,但均有意愿通過協商解決問題。
“財產分割不是婚姻的終點,而是新生活的起點。”法官以此為切入點,采取“背對背”調解方式,一方面引導牟某理性評估房屋市場價值,另一方面勸說陳某考慮對方實際困難。經過幾輪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房屋歸陳某所有,陳某答應補償牟某10萬元,雙方約定時間,在法官的見證下當場給付10萬元現金,實現“案結事了,糾紛一站式化解”。
本案中,法院充分發揮家事審判修復職能,將“和為貴”理念貫穿全程。承辦法官表示:“對于婚姻家庭糾紛,我們始終堅持調解優先原則,既講法理也講情理,讓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這場持續十余年的婚姻雖走向終點,但雙方當事人及家庭很感謝法官耐心地調解,均表示雖然兩個人不是夫妻了,但是以后雙方依然會保持朋友的關系。雙方在法庭上展現的理性與包容,正是新時代文明家風的生動詮釋。屏山法院將持續深化家事審判改革,以柔性司法守護萬家燈火,讓每一份調解協議都成為社會和諧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