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心調解止訟爭 公正司法贏民心”。6月17日,井研法院副院長、民庭庭長何岸收到當事人贈送的一面錦旗,錦旗上這十四個字,是對他成功調解這起復雜離婚案件的最好肯定。
案情回顧
原告李某與被告張某于2003年結婚,系再婚組合家庭。重組家庭之初,雙方各自子女年幼,兩人齊心協力將兩個孩子撫養長大,并共同生活了二十余年,曾擁有深厚的夫妻感情。然而,近年來因工作長期兩地分居,溝通漸少,雙方也逐漸因家庭瑣事產生誤解,最終演化為激烈矛盾。今年春節剛過,李某便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同時還針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提出了多達5項訴訟請求。
調解經過
立案后,何法官采取“背對背”方式分別與原、被告溝通,敏銳察覺到雙方對立情緒激烈,并非組織“面對面”調解的最佳時機。因此,他確立了“以時間促冷靜”的思路,引導雙方在依法準備證據、思考訴訟后果的過程中平復情緒。此案件經歷兩次開庭審理,一些誤解和分歧得以公開澄清,當事人的情緒也逐步趨于平緩。
第二次庭審結束后,何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他從人情倫理入手,以“拉家常”的方式引導雙方認識到婚姻多年不易,強調應心懷感恩、彼此理解、換位思考。他適時提出兼顧雙方核心利益的調解方案,最終獲得了當事人的一致認同。至此,一段二十余載的婚姻得以“體面告別”,雙方在財產分割上達成共識,紛爭圓滿解決。
法官后語
一段破裂的婚姻也許有一天會走到盡頭,但人生的路還很長。婚姻家庭糾紛的妥善解決,不單單是為了“案結了事”,更是為了圓滿解決其背后的“癥結”,讓每一個當事者的傷害都降到最低,讓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錦旗雖輕,卻滿載了當事人的認可;言語無華,卻體現了當事人的信任。
井研法院將會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秉持“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化解家事糾紛、促進家庭和諧,讓司法調解有力度,更有溫度,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生活幸福感和司法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