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劇的當下,贍養老人問題愈發凸顯,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當“父母偏心致贍養缺位”的家庭困局遇上“子女法定贍養義務”的剛性約束,親情與法理的碰撞常讓這類糾紛陷入難解的僵局。法院究竟如何裁決?近日,井研縣人民法院成功審結一起因父母“偏心”引發的贍養糾紛,在法理與情理的平衡中,既為年邁父母撐起了法律保護傘,也為委屈的孩子解開親情的“心結”。
案情簡介
原告王某與孫某系夫妻關系,婚后育有兩個女兒。王某因中風導致癱瘓在床,還伴有癲癇癥狀,生活完全無法自理;孫某因右股骨頭壞死被評定為肢體三級殘疾,日常行動十分不便。在王某出院后,大女兒與小女兒曾達成口頭協議:姐妹倆輪流進行供養。然而,這份脆弱的約定很快因積怨破裂 —— 小女兒認為父母多年以來都“偏心”姐姐,自己在家庭中受到了不公平對待,現在父母有需要就該只找姐姐;大女兒卻感到十分冤枉,父母一直以來都是一視同仁的,說父母“偏心”也只是妹妹“小心眼”,現在妹妹為這口氣逃避贍養責任,實屬不該。激烈爭吵后,妹妹負氣離開樂山,從此與父母斷了聯系,由于贍養負擔重,姐姐一人承受起來難以為繼,二老的贍養問題愈發嚴峻,今年6月,王某與孫某無奈之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兩個女兒共同承擔贍養義務,支付贍養費。
法院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本案中,二原告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二被告作為親生女兒,即便因父母沒有妥善地處理好子女關系,子女心中有隔閡和怨懟,都不能免除子女的法定贍養義務。結合案件實際情況,法院最終判決姐妹平均負擔父母的生活費、醫療費等。
雖然判決解了“法結”,但也需要解“心結”,在訴訟過程中,法官除了查明案件事實,準確適用法律規定外,也耐心地傾聽各方訴求,一方面了解“偏心”的來龍去脈,疏導妹妹的情緒,安撫老人對贍養的擔憂,另一方面也指出老人在平時生活中的言語、行為給妹妹帶來的心理影響,勸導二老在未來生活中無論是經濟、情感都盡力做到“一碗水端平”,從源頭上解開小女兒的“心結”,讓兩姐妹能夠重歸于好,重建和睦家庭。
注:本案一審判決后,各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
法官寄語
“雖然法定贍養責任不容推卸,但積壓在心底的委屈與心結,同樣值得被傾聽和理解?!北景钢袃晌焕先?,一位無法自理,一位行動艱難,既需物質支持,更需要精神陪伴。大女兒多年獨擔贍養責任,孝心可鑒。小女兒心中或許積壓著多年的委屈,那份對“父母偏心”的感受如此真切,也應當被耐心傾聽與溫柔體諒。畢竟,親情從不是冰冷的付出較量,而是需要彼此體諒的共同擔當。
一紙判決能夠明晰贍養義務的承擔,卻換不來親情裂隙的愈合?;蛟S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很難做到絕對的一碗水端平,但一句暖心的話語、一個公正的舉動,都能減少子女心中的芥蒂。父母的偏心,往往會在子女間埋下積怨的種子,甚至成為贍養缺位的導火索。希望天下父母都能多一份覺察,用平等的關愛溫暖每個孩子的心房,讓親情在理解與包容中流淌,為家庭和睦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