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陳淑玉一行在興文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麗等人陪同下,調研興文縣人民法院環資審判工作和興文縣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工作。
陳淑玉庭長一行首先實地參觀了興文法院機關訴訟服務中心、多元調解中心、執行指揮中心等地,陳淑玉庭長耐心細致地詢問興文法院環資審判法庭建設、案件審理等相關工作。隨后又前往興文縣大壩苗族鄉考察調研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和西南地區重要飲用水源之一的新壩水庫,了解興文法院在水利工程等重大項目上參與糾紛化解、服務大局實質化等方面的工作。
在隨后召開的座談會上,副院長陳麗就以下五個方面匯報了興文法院環資審判工作:一是依法審判,守護綠水青山。興文縣人民法院在環資審判工作中嚴懲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讓老百姓能夠以案為鑒,警鐘長鳴;二是建章立制,探索恢復性司法。通過增殖放流、補種復綠等工作扎實推進恢復性司法基地建設;三是以案普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通過法制宣傳讓老百姓們深刻認識到以生態保護為前提,綠水青山才能變為金山銀山,自覺守護綠水青山;四是協調聯動,提升質效。在環資審判工作中,興文縣人民法院注重與行政機關搭建溝通平臺、構建聯絡機制,加強部門間的聯動協調,提升環資審判工作方面的質效。
陳淑玉庭長在聽取完匯報后充分肯定了興文縣人民法院的環資審判工作:興文縣人民法院環資審判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顯著,服務大局實質化。同時,陳淑玉庭長對興文縣人民法院下一步的環資審判工作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要求:一是興文縣人民法院應繼續把環資審判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績,加大政策和法律的宣傳力度,更好服務縣域經濟發展和生態文化建設;二是兩級法院應加強涉及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訪、訴訟、調研等方面工作的協調聯動,有效及時解決問題;三是貫徹落實訴源治理,主動介入,及時化解水利工程項目在征地、搬遷中的糾紛,發揮好司法服務職能;四是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形成良性互動,讓綠水青山成為金山銀山的發力點。(宜賓市興文縣人民法院 民庭 羅安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