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宜賓市珙縣人民法院在2019年司法性生態修復增殖放流活動中,首次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對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行為進行了生態修復。
增殖放流活動現場
據介紹,本次活動選址珙泉鎮高橋村洛浦河,由珙縣法院聯合珙縣檢察院、珙縣畜牧水產服務中心共同開展。珙縣法院副院長王秋林、刑庭庭長周娟及其他單位相關領導參加。
活動中,放生魚苗達2萬余尾,價值12000元,品種包括黃辣丁、武昌魚、草魚、鯉魚、花白鰱?!百徺I魚苗的開支均系2019年珙縣法院審理宣判的2件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中4名當事人繳納的生態修復費用?!毕嚓P負責人表示。
另外,王秋林就近年來珙縣法院對環境資源進行恢復性司法方面所采取的舉措進行了現場介紹并倡導廣大群眾一定要保護生態平衡,注意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做到生態可持續發展。還就法院堅決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行為再次表明了態度和決心。
“下一步,珙縣人民法院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宗旨,秉承‘保護優先、恢復為主’的司法理念,堅持‘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攜手相關部門以司法方式呵護藍天、碧水、凈土?!蓖跚锪謴娬{。(宜賓市珙縣人民法院 周娟 羅智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