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資中縣法院集中兌付涉民生案件執行案款,何某等22名申請執行人領取了某電源公司賠償的損失594250元。
某電源公司是以鉛為原材料生產摩托車電瓶極板的企業,因排放的污染物造成其生產廠房附近部分村民血鉛異常。資中縣法院依法判決某電源公司賠償何某等22人損失共計594250元。因被執行人已停產歇業,又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資中縣法院在執行某電源公作為被執行人的其他案件中,將拍賣被執行人房屋及土地的變價款優先支付給因某電源公司污染造成血鉛異常的兒童,作為治療、補償費用,充分保障申請人權益,保障民生民權。
資中縣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曾艷麗局長在兌付現場通報了資中縣法院2016年3月以來在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辦理涉民生民權案件的舉措和取得的成效,并表示將繼續把涉民生民權案件作為切實解決執行難的重要抓手,推動執行工作向縱深發展。22名申請執行人對資中縣法院關心群眾困難、關注民生民權、切實解決老百姓具體問題的舉措表示感謝,在領取執行款后向法院贈送錦旗。(執行局)